良民證:有犯罪紀錄並不等於無法取得良民證
良民證:有犯罪紀錄並不等於無法取得良民證
一、 良民證(申辦方式等說明,詳參說明一,說明二)
一般應係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上記載無犯罪紀錄,本篇為閱讀 方便,以下均以良民證代稱,良民證常用於求職、移民、出國工作常要求提供之文件。(什麼是前科,詳參)
二、 是否曾經有犯罪紀錄就會被記載於良民證
→否,要看情況。
三、 以下之狀況,並不會被記載於良民證(註一)
→白話來說,就是有這些狀況還是可以取得良民證。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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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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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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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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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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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本未滿18歲,因犯罪遭判刑二年,於執行完畢三年後,可否申請?
→可以(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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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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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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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本因不慎車禍撞死他人,後於一審經法院判決5個月有期徒刑並宣告一年緩刑,於緩刑期滿,可否申請?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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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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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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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本因偷竊10元橡皮擦,與店家達成和解後,經法院判決決10天拘役,可否申請?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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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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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免刑之判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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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本毀損鄰居花瓶,與鄰居達成和解,經法院判決免刑,可否申請?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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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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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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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本因施用毒品遭判刑7個月,並先入戒治所,強制戒治1 年,後續已戒除毒癮,經向法院申請免除刑之執行,後法院評估後,判決免除有期徒刑之執行,可否申請?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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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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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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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本因通姦罪遭判決有罪,如果台灣參考外國立法例(例如美國),修法不再處罰通姦罪,此時可否申請?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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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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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
,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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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本因不慎車禍撞死他人,後於一審經法院判決5個月有期徒刑並同時判決可易科罰金,可否申請→
如阿本選擇繳罰金,且五年內未有任何犯罪,即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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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 6 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四、受免刑之判決者。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七、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註二: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3-1 條:「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
未曾受各該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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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中可以申請良民證嗎
回覆刪除一、假釋仍屬執行中,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8條,警方不得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刪除二、另於假釋完畢,因一般良民證是指記載無犯罪紀錄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而得假釋之案件,一般是判有期徒刑超過6個月的案件,而此種案件除少年案件或刑罰修法廢除外,會記載相關刑事紀錄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之前因毒品案件,數次入監服刑,後來因為母親過世,決定痛改前非,現離最後一次服刑完畢,已超過六年,這樣是否能夠申請到良民證呢?煩請回覆告知,感謝。
回覆刪除因無法知悉您案件的具體情事,但一般除了少年犯外,如果有入監服刑的情況,會記載相關刑事紀錄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刪除之前有偷竊罪有服刑但已過至少有八年了,可以申請良民證嗎
回覆刪除有服刑的話 一般是無法,具體的話,建議可以問一下警方。
刪除請問一下我之前被判偽造文書刑期三個月,本來聲請勞動服務可是工作關係都沒有去,也沒有錢付清,就選擇服刑,服刑中剩10天我朋友幫我去繳完剩下刑期的錢,出來後我還能聲請到良民證嗎?
回覆刪除選擇服刑的話 一般是無法,具體的話,建議可以問一下警方。
刪除您好
回覆刪除我位居台中,因為工作需要,今天跑了一趟台中市政府警局辦理良民證一事,叫號到我的時候,承辦人員跟我說我在民國100年底的時候,在花蓮有一起傷害案件,我頓時一片空白,因為我那時候沒有到過花蓮,近幾年去都是帶團旅遊去的,因為我是從事旅遊業,我問他詳細情形,他說只有看到陳述文件,他還說我這個案件有送到檢察署,這我更納悶了,我那幾年沒有出過庭,他說要送回查詢,文件上面只有記載(僅有移送資料),請問接下來我要如何查詢?或辦理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