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契約公證--公證應備文件、收養契約公證費用
收養契約公證--公證應備文件、收養契約公證費用
收養契約公證--公證到場之人
一、
收養人
收養人有配偶,除下開情況,應共同到場
(1)
夫妻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
(2)
夫妻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二、
被收養人
(一)
為成年人:自己到場。
(二)
為未成年人:父母或監護人應親自到場。
(三)
有配偶者:配偶到場表示同意。
收養契約應備文件
一、
前揭應到場人身分證及印章。
二、
被收養人的戶籍謄本。
三、
收養契約書一式三份(亦可用本所準備之例稿)
收養契約公證費用
新台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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