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契約公證範例(營業用、商用)
房屋租賃契約公證範例(營業用、商用) 前言 近年來因租賃糾紛頻傳,政府為避免相關爭議一再發生,內政部於 105 年公布『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稱房屋租賃規定)及 107 年公布『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在此等規定下,過往書局販售的租賃契約部分未及時更新,而可能有違法之疑義。 下開租約範例,為法院公證處所使用的版本,如果公證時不知道如何擬定符合現行法令的契約,可參考使用(住宅用,請參考)。 電話:02-2976-6636 手機:0968-618-392 LINE:@168c email:shihnotary@gmail.com 房屋租賃契約公證範例(純營業用) 房 屋 租 賃 契 約 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因房屋租賃事件,訂立本契約,雙方同意之條件如下: 第一條 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 房屋所在地: 使用範圍:租賃房屋所在地□全部□一部。(詳如位置格局示意圖標註之租賃範圍)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 第三條 租金:每月租金新臺幣 元,每月 日以前繳納。保證金新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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